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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gcoin | 15-Feb-08, 12:11 PM | 一般 | (365 Reads)
祼照事件愈爆愈有,輸得最多的除了陳x希和一眾av女星,我想就是演藝人協會了。

其實一向討厭這個甚麼勞子的演藝人協會。作為大佬的成龍無齒否則小龍女事件,其實這一眾明星的醜陋形象倒應該深入民心吧!

對這班大染缸的明星,私生活有如何的不濟,其實真正的關我叉事。當然,偶爾我也會翻翻忽周等八卦雜誌,但都是當作奇閒趣談看看。甚麼純情玉女,旺角的黃色招牌所寫無異,我想,總不會有人當作是真吧?

其實,倒不應該一竹竿打一船人,我想,明星中也好巴成性,也有守身如玉,也有一眾就如我們普通人普通的生活一般吧。最有問題的想法,我覺得是把他們當作社會的代表、代言人。戲子也豈能情真呢?就算是我在公關公司工作的日子,我也不太相信請明星中代言人的作用。大佬呀,佢地不過係黎做場戲jar!佢地最真的一刻就係同個客、同我地公司 "r" 著數、 "r" product 的時候。搵佢地代言,究竟draw 到幾多吸引力呢?

好多學校、甚至教育局話會就呢件事做教材。我覺得是不錯的。教的不單是私隱權的問題,而係點處理明星和偶像的關係。

好耐之前看過一些統計,了解香港和其他地方的年青人把甚麼人當作偶像。發現香港的年青人通常會把明星當作偶像,而其他地方不是沒有,但沒有香港般一面倒。

老實說,我在小時候,甚至呢家都在心底裡覺得,偶像的定義就是電視、唱歌的明星。但係,又有沒有人會把孫中山、林肯、克林頓或者自己的老豆老媽子當作偶像呢?其實,今次的祼照事件,都算是一個好機會,將呢個觀念來一個大洗牌,也許,多多少少,也可以有一點改變吧!